
•该理论应容纳或至少承认生成活动。
这些标准是:(1)该理论应具有大量的设计应用,并适用于任何主题;(2)该理论应使用命题——如果-那么语言——来描述、解释和预测实际和现有的设计方面;(3)在适当的情况下,新的理论应接受并采用其他设计理论中包含的命题和语言;(4)该理论应能够容纳或至少承认生成性活动。我们并不是提出一种新的通用设计理论——本文概述了一种研究和建立理论的强有力方法。请注意,本文并不试图涵盖一个至少在过去50年内一直在讨论的主题。
我们理解科学中的理论定义是人文科学中更广泛定义的子集,因为它需要满足更具体的准则。科学视角只是众多视角之一——还有许多其他视角。快速浏览Rivkin和Ryan的《文学理论:一部文集》4的目录,可以列出查看更多于十多个这样的视角。然而,无论是科学方法还是人文学科方法,对于设计来说都并不完全令人满意,因为设计必须以生成性作为核心关注点。5 作为这些思考的结果,我们建议设计中的理论应该解决本文提出的准则。
方法
我们通过与来自四个美洲国家(巴西、加拿大、哥伦比亚和美国)的六位研究人员(作者)的广泛讨论和辩论,制定了以下标准。这些研究人员与设计研究领域相关,并且在人文学科、工程学、建筑学和计算机科学方面也有培训和经验。我们编写这篇文章的方式并不完全结构化。从设计文献中的关键参考文献中汲取灵感,每次会议要么导致下一步,要么改变我们的方向。有时我们作者试图达成共识;有时则保持分歧。因此,这个过程具有在解决非结构化问题时所发现的特征。6在12次每次3小时的会议中,我们讨论了设计理论应满足的现有标准提案,7 并产生了一份约50个因素的清单,这些因素理想情况下可以由一个理论来解决,最后将这些因素合并为我们在这篇论文中提出的标准。然而,我们意识到,这次讨论并不意味着要 exhaust 这个话题,这个话题至少已经争论了50年。设计实践
对设计实践这个词汇最基础的定义之一是来自赫伯特·西蒙,他指出,“每个人都在设计,谁设计出旨在将现有情况转变为更佳情况的行动路线。”9这个简单的定义具有几个重要的含义。首先,Simon的定义将设计过程与导致未来世界 构建的思维类型联系在一起。通常,设计行为意味着在不确定中工作,承担风险,并以非线性的方式构建多个可能的路径。从这个意义上说,设计实践本质上是一种生成性 活动。然而,设计师所做的不仅仅是构建或生成物质对象、系统、体验等等。通过复杂、系统的方法,设计还调整、改进并发明/发现/构建新的理解,而这些反过来又有助于生成一些有用的新的 artefact。10 Krippendorff 表示,设计实践经历了五个阶段——从有用和功能性产品的制定到话语的构建。话语被视为连续性和保守主义与变革欲望之间的张力。对于 Krippendorff 来说,“语义转向是设计通过其自身话语重新设计自己的种子。”11 换句话说,设计的最终阶段是生产某种新的知识——通常是在特定背景下——来回答诸如难忘经历的条件是什么?或这个新产物有什么样的意义?Simon关于知识在设计中的作用的初步思考指出了另一个重要概念——设计实践是一种学习活动,它同时具有探索性、进化性和建设性的特点。除了创造新物品所涉及的学习之外,甚至可以将设计实践视为一种特殊的知识构建方法。12在设计过程中,显性知识被生成并成为每个参与者可以触摸到的东西。人们因此而改变。这种新知识也产生新的意义,并有助于建立新的或以前未表达的联系、关联和概念。西蒙的定义还有第三个含义,即设计通常涉及复杂性。正如莫林所定义的,复杂性总是涉及不确定性:“复杂性不仅包括超出我们计算能力的单位数量和相互作用:它还包含不确定性、不明确性和随机现象。从某种意义上说,复杂性总是与不确定性相关联。”13
设计活动本身是复杂的。14 设计过程经历完全受控、部分受控和完全不确定的阶段,15 再次指向设计的探索性本质。设计师通过进行各种性质的研究来寻找新颖性——有时设计师遵循系统和结构化的逻辑来生成对项目有用的知识,而在过程中的其他时刻则更加直观且不受控制,以便出现意外的元素。16 实践设计师通常使用的研究策略可能起源于科学或社会科学。例如,设计师通常会进行调查并采用基于人类学的研究方法,而这些结果通常会受到统计数据分析的考验。然而,将设计活动与具有学术性质的科学任务联系起来则更为困难。在科学中,人们通过使用归纳或演绎逻辑,寻找可以解释现象的普遍原则。另一方面,设计项目则可能具有特定的上下文或情境。17并且有效性标准可能会相当灵活,这取决于案件的要求。通常,设计团队本身会评估数据收集和分析的有效性——有时会与客户进行协商。学术界通常被视为科学知识验证的仲裁者——即使这种知识不一定要被认为是真实的或虚假的,而是基于更强或更弱的论据。另一方面,设计倾向于使用溯因推理进行。《设计的理论与模型选集》,Toshiharu Taura提出了三种类型的推理,他定义为设计的前期:“演绎是根据一般原则或定律推导出个别实例(确定性);归纳是将一组实例或观察结果一般化(半非确定性);溯因是提出一个可能的假设来解释一组观察结果(非确定性)。”18因此,如果设计不是科学,那么仍然存在一个问题——何时可以将设计研究称为学术研究?我们现在将解决这个问题。
设计研究与学术活动
“研究”这个术语是设计中的另一个定义不明确的关键概念——并且在设计学术界至少以两种不同的方式被广泛使用(见图1)。“包括研究设计师的工作和思维方式,建立设计过程的适当结构,开发和应用新的设计方法、技术和程序,以及对设计知识的性质和范围及其在设计问题中的应用的反思。”27
设计实践与学术设计研究的接近程度,如图1所示,表明了两者之间的密切关系。通常,学术设计研究人员会推动、参与或仅仅旁观特定的设计实践,试图产生可以应用于其他类似情况的知识。通常,这种研究被归类为“通过设计的研究”。28另一方面,学术设计研究人员不仅可能开发可重用的知识,还可能在研究活动中产生新的 artefacts。形成理论概念
在我们合著者进行的讨论中,反复出现几个问题,这些问题起到了指导我们讨论的作用,并最终形成了我们在本文中提出的论点。